对“谷歌”(Google)与美国作家及出版商所达成、授权前者在线扫瞄及贩卖数百万图书的修订版和解案持反对意见者,今天纷纷赶在期限届满前声明异议。
承审法官陈卓光(Denny Chin)早已排定下月18日就谷歌的庞大数字书库计划举行听证会,而有关各造就该案提出意见的最后期限就在今天。
提出反对意见的出版商和作家包括网络书店“亚马逊”(Amazon)、“消费者观察组织”(ConsumerWatchdog)以及多家法国出版商、科幻小说家娥苏拉.勒瑰恩(Ursula K. Le Guin)、“开放图书联盟”(Open Book Alliance)等。本身也有网络书店,且推出流行电子阅读器Kindle的亚马逊表示,这项新的和解案违反反托辣斯法和著作权法。
谷歌在2008年与美国“作家协会”(AuthorsGuild)和“美国出版商协会” (Association ofAmerican Publishers),就后二者2005年所提侵犯著作权诉讼案达成和解协议。根据方案,谷歌将支付1亿2500万美元解决侵权争议,并另成立“书籍权利登记中心”(Book Rights Registry),提拨一定比例的电子书库销售与广告所得,支付同意将其作品纳入的出版商或作家。
但由于法国、德国、美国司法部等各方炮声隆隆,谷歌与美国作家及出版商公布修正版和解协议,目前正由法院审理中。修正后的和解协议将适用范围缩小为2009年1月前已向“美国著作权局”(US Copyright Office)注册,或在英国、澳洲、加拿大或美国发行的书籍。
虽然美国司法部将待下月4日才表明看法,但修正版和解协议似乎仍未平息原先反对者的怒火。
开放图书联盟表示,数字图书的可及性、价格和营销管道,都将受和解协议的拘束。谷歌意在垄断这个广大数字书库,并藉此图利该公司以广告为基础的(网络)搜寻业务。
消费者观察组织则表示,修正版协议“重蹈原案覆辙”,对读者隐私保护不足、侵犯著作权,以及图利谷歌不公平竞争优势等根本问题都未解决。
畅销科幻小说家娥苏拉.勒瑰恩获得其它365位作家联署的异议声明,从根本上要求法官陈卓光裁定美国不适用这项和解案。
勒瑰恩指出,美国作家协会在“未与任何作家团体或美国作家谘商”的情形下,径行与谷歌谈判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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